被注射不明药剂,又一医生重伤抢救中!安保举措仍未全国推广,还在等什么?
导读
让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生成为一个高危职业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刚刚过去的一天,医疗圈从悲痛到气愤。
1月27日上午,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发布消息称,1月26日被捅重伤的胡淑云医生经众多专家合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27日凌晨3:12不幸去世。
胡淑云医生被连捅数刀,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去世……一位跟胡医生相熟的医生给医脉通留言说:胡医生是一位很有干劲的医生,得知胡医生被砍的消息后,他不敢祈祷如此上进、优秀的胡医生以后还能重返工作,只是祈祷他还能活着。然而奇迹没有发生,第二天一早就看到了胡医生去世的消息。
这位医生怀着悲痛的心情写道:胡医生的两个孩子、妻子父母该如何面对这个噩耗?他孩子以后如何面对医院、医生?他们的爸爸明明是救人性命的医生,最后却被病人杀死了……
得知胡医生去世的消息后,曾被凶徒砍伤的北京朝阳医院眼科陶勇医生发文,悲痛又令人心痛:
可以吗?可以让一个医生安全的看病救人吗?可以让一颗想从医的心坚定一点吗?可以让医生的家人们不再担心受怕吗?
可以吗?
可以吗?
图源:微博截图
同一天,同一家医院抢救两位伤医事件受害者
谁也没有想到,胡淑云医生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彻夜抢救无效去世的当天,该院又发生一起令人骇人听闻的伤医事件。
同样发生在江西,同样是如此残暴的手段。
1月27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继江西吉水县伤医事件发生后,位于江西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再次发生了伤医事件,据网友介绍,在该医院的门诊部,一名病人利用注射器扎伤了一名该院神经内科的坐诊医生,并且向该医生注射了不明药剂,“没几分钟医生就晕倒了,神志不清,脸色青紫,现正在急诊科抢救,危在旦夕。”
随后,封面新闻从该医院工作人员处证实,伤医事件确有发生,并且发生在该医院的东湖院区。
1月27日下午,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发布通报:1月27日11时40分许,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发生一起伤害案件,76岁犯罪嫌疑人裴某堂持针管将该院医生曾某梅(女,51岁)扎伤。当日14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在冈上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伤者情况稳定,正在接受治疗。
图源:见水印
新京报-紧急呼叫联系上了当事医院,副院长刘月辉回应,经法医化验,针管内注射物系有毒除草剂。
刘月辉还表示,曾医生受伤后血氧浓度低,已用ECMO治疗。刘月辉称,该院已组织多学科主任医师团队参与抢救,每个内科分支的主任都在抢救室参与抢救,目前曾医生的情况还算稳定。北京的中毒救治专家将于28日抵达南昌参与救治。
国家卫健委发声:强烈谴责涉医违法犯罪
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强烈谴责暴力伤医事件。全文如下:
2021年1月26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恶性伤害医务人员的刑事案件。案件发生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公安部第一时间对该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当地全力救治受伤医务人员,依法严厉查处涉医违法犯罪。虽经积极抢救,但胡淑云医师仍不幸于1月27日3时12分逝世。国家卫生健康委对胡淑云医师的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对胡淑云医师的家人和亲属表示诚挚慰问。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对此表示强烈的谴责!我们强烈呼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共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回望2020年,自疫情爆发以来,无数医护人员逆行往前当时的疫情风暴中心武汉,冲在了抗疫的第一线,有不少医生因为劳累过度,倒在了抗击疫情的战场上。如今,疫情再起,河北、吉林等地相继有疫情复燃之势,在最关键的时刻,医护人员纷纷冲上疫情一线,再次与病毒搏斗。
这些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显然,并没有唤醒这些人对医务人员的尊重。
伤医事件频发,如何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北京设立安检,上海首设领导追责制
2019年12月24日,北京民航总医院杨文医生被杀害;2020年1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陶勇被砍重杀。
此后,北京医院安保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
2020年3月26日,《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一审通过,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医院建立安检制度。2020年6月《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审议通过,明确北京市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结合目前中国医疗的实际情况,很多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安检虽然不能避免伤医事件,但安检可以将医生受严重伤害的机会大大降低。虽然“治标不治本”,但要想杜绝恶性伤医事件,见效最快的方式,就是安检。
时隔半年后,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下简称《办法》)。这份《办法》有几大保护医护人员安全的举措,值得全国借鉴:
1. 首次将领导追责制度写进法规
《办法》对安保提出了领导追责制度。其中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存在安全工作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可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医护安全采取避险保护措施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采取避险保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避险行为提供支持,并可以在不危及医疗安全的情况下暂停相关区域诊疗活动。
3. 对伤医者取消部分就医资格
《办法》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罚款的,医疗保障部门可以取消该失信主体的医保使用便利化服务,取消其先看病后付费,限制提供特需门诊、特种病房、高等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4. 向医院推送医闹人员信息
《办法》规定,要建立惩戒信息定期通报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情况反馈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
《办法》不仅全方位的保护了医务人员,也对涉医违法犯罪进行了多维打击。
很多行外人士可能觉得矫枉过正,但身在其中的医务工作者都明白,这样的保护性文件,太有必要了!
远的不说,2021年的进度条才刚刚开始,1月份尚未结束,全国已发生4起医院严重伤医事件:
1月17日,湖南娄底市蛇形山镇嘉谟村一名村医9岁的儿子遭一男子持刀砍伤;
1月22日,浙一医院发生了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造成3名医院工作人员和1名病人受伤;
1月26日,江西吉水县人民医院一男子将心内科医生胡某刺伤,于1月27日离世;
1月27日,江西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生曾某梅被含毒针管刺伤。
屡屡发生的伤医事件,再次向我们提醒,北京跟上海这样保护医护人员的举措,值得全国推广。加强医院安保,加大对涉医违法分子的惩治力度,切不可让医疗暴力寒了医生的心!
图源:微博截图
期待医院加强安检,也期待司法机构、公安机关秉公办案,别让医生流汗又流血,流血又流泪。
正如医脉通专栏作者叶正松老师所说:
让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生成为一个高危职业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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